根据方针规则,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用具(除房子、建筑物),单位价值不超越5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
这项方针为企业加大设备用具出资力度、进步创业立异积极性供给了有力支撑。可是,方针享用过程中,有几个危险点需求留意:
企业为装饰办公室购买的地板、墙纸等装饰用到的资料及相关施工设备,能够适用一次性扣除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榜首、二条规则: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用具,单位价值不超越5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
方针所称设备、用具,是指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不包括装饰办公室所运用的资料。
某企业2024年买了一批设备,而且一次性支付了购买设备的钱。但由于特别原因,2024年没有一次性税前扣除,想挑选在2025年享用税前扣除优惠,这样处理能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四条规则:企业根据自己生产经营核算需求,可自行挑选享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方针。未挑选享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方针的,今后年度不得再改变。
企业购买了符合条件的设备,在管帐记账时直接把设备款全算成当期成本费用,一起税务上也一次性扣除,之后就不再管后续的税务调整了,这样做能够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三条规则:企业挑选享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方针的,其财物的税务处理可与管帐处理不一致。
管帐上,设备归于企业的固定财物,需求依照其惯例运用的寿数分年度计提折旧,无需依照税务口径一次性折旧或摊销。别的,税务上一次性扣除后,后续在管帐折旧期内仍需逐年调增应交税所得额,避免呈现重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危险。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