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男在租住宅坠亡 房主与死者家族互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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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距研究生考试还有4地利坠亡,警方认定是从10楼租住宅阳台意外坠下。家族以为房东应承当相应的职责将其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
昨日,此案在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面临家族责备,作为被告的房东在争辩反驳的一起觉得本身因死人事情遭受丢失,房子被耽搁无法运用,反过来将要向死者家族索赔。
24岁的小王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校园邻近租房温习考研。惨剧发生后,警方赶到现场,见小王所租十楼阳台上一个小凳翻倒,散落有脸盆、湿袜子,还有一根半截落地的晾衣铁丝。小王的室友称,事发前他刚洗了袜子,应该是去阳台盗汗。警方出具的勘查结论是,小王从10楼阳台意外坠亡。
老王以为房东应为儿子之死担责。他得知,上一年5月儿子的同校学生小雷,将从陈女士处租来一套220余平方米复式楼再租给16名学生,儿子和另2个同学合租其间一间。他以为小雷和陈女士要承当连带补偿。昨日庭上,老王称一套房子租给16个人,严峻超支,16人的衣物悉数晒在一个只要两根晾衣铁丝的阳台上,“事发当天小王便是因盗汗空间不行站在小板凳上去修理另一根开裂的铁丝才从阳台掉落。”除此之外,老王以为阳台栏杆高度与国家规定的1.1米有距离,使得儿子跌倒后从阳台滑落坠楼,且出事阳台上没安灯。
对此,陈女士和二房东小雷都叫屈。两人称,房子本来就规划有9个房,没人改造。他们也不认同小王是为修铁丝坠亡,“房子有两个阳台可晒衣,事发阳台上铁丝开裂已久,我们也从不去用该铁丝。”
此外,房东和老王家族就小王究竟是在哪里掉落也有不合。法官则表明,阳台栏杆因铺设地砖高度有些误差,可是不是满意规范需凭借警方判定再作判别。
除回绝担责外,陈女士更以为出过后致房子名誉受损,再租借受影响,且事发后租户悉数搬离,钥匙被警方操控,房子至今没办法运用。因而,陈女士配偶代理人当庭表明将申述老王索要房子丢失。此案未宣判。